武汉市民到派出所立案为何如此难?

2021-06-25 10:03:10  来源:百姓
分享到:

      派出所是与群众生活关系最密切,是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的机构。警察总能带给我们安全感,所以当我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总是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求救,可是武汉市市民到派出所立案难于上青天。
      我是报案人吴钰,男,家住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身份证号:510921196605*****6,手机号码:13971124697,我于2021年3月中旬拿着区、市两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和银行流水凭证,到武汉市江岸区后湖派出所报案一起涉嫌虚假诉讼500万的巨额诈骗案,可是时间已经过去快3个月了始终未立上案。
      情况说明:2018年杨某找到我,称谢某向他借款500万元一直未归还,称自己和谢某碍于朋友关系不便催要,请求以我本人名义向谢某出借500万元,然后由谢某本人还给他后,他就还给我,把资金倒账走一遍,我出于和杨某多年的交情就答应了他。2018年1月21日,杨某将谢某及谢某丈夫带到我办公室签订了《借款协议》,出借人是我,借款人是谢某夫妻二人,连带担保人是杨某。1月22日,我便将钱转给了谢某,谢某立即转给了杨某,杨某于次日将500万还给了我,我就将签定的《借款协议》,转账凭证,借条交给了杨某,后实际出借人是杨某。可是杨某在2020年8月11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凭借之前的还款转账凭证谎称我因为资金周转需要,向其借款500万元,并以此前还我的转账500万元银行转账凭证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要求我偿还500万元。2020年11月19日,    2021年3月26日,武汉江岸区人民法院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开庭别判决:“杨某陈述的情形与庭审中的陈述相互矛盾,于法无据,驳回原告杨某的诉讼请求”。
      杨某虚构事实的行为已属于诈骗,在明知与我并不存在民间借贷法律事实的情况下,仍以倒账中资金转账循环的单个银行转账凭证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企图骗取法院判决,明显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且数额巨大。可是我数次到江岸区后湖派出所报案,一直没有立上案,也不知道何时能立上案?请不要让我继续漫长的等待,等待是如此的无奈…
      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查案必严,是公安系统一直坚持的原则,可是湖北武汉市还存在市民立案难问题,请湖北省公安厅、武汉市公安局深入江岸区后湖派出所调查此事,像这样牵涉到500万元的巨大案件到底该不该立案?我怎么样才能立上案?何时才能立上案?








免责声明:

以上为来信全文刊登,内容未经完全核实,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只供参考之用。

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或项目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收益、预期利润的损失或失去的业务、未实现预期的节省)。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若在任何司法管辖地区供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任何人士时会违反该司法管辖地区的法律或条例的规定或会导致本网站或其第三方代理人受限于该司法管辖地区内的任何监管规定时,则该等信息不宜在该司法管辖地区供该等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该等任何人士。用户须自行保证不会受限于任何限制或禁止用户使用或分发本网站所提供信息的当地的规定。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责编:gong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