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市通川区马房坝辖下的罗浮一区黑暗的选举

2020-11-08 15:55:27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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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通川区马房坝辖下的罗浮一区黑暗的选举:10月7号下午2点,罗浮第一区对物管进行了初选,由7家选3家,这次初选就!是广大业主心目中理想物管的肯定,然而在社区领导组织参与下,公然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反而以初选为名,通过不准广大业主投票,发言的方式剥夺业主的选举权,把广大业主心目中的物管去掉。最终剩下的3家物管都不是广大业主真正需要的物管。
    在初选的現场由几家参与竞选的物管进行了演讲,我们广大业主心目中的物管现场发言获得了业主一致呼声,然而通过不准业主投票使这家物管落选了,社区领导给的回复却是初选不由业主投票,最后的选举会由业主投票否决,请问:通过你们如此公然的操作把业主需要的物管都去掉了,后面还怎么选举?说白了就是用围标的方式把广大业主心目中的物管去掉,剩下的物管就是组织选举者预订的物管了!
    下面来谈下业主,业委会的权利和义务!
1业主委员会,监委员会的权利是代表广大业主利益,向社会各届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管的运作,而不是代表业主进行物管的选举和去留,只能由全体业主共同投票产生。
2. 2020年11月7下午业主委员会成员,监委会成员,党支部成员共组成34人就代表了六百五十户人,其它的七八十个参会业主被社区领导干涉,不准发言,剥夺了选举权。
3、关于三委(业主委员会、监委员会、党支部)成员身兼数职是否何法?一家几票合法吗?
4,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和副主任是以前不交物管费的人员,成立业主委员会才交费,目的动机何在?这样的人品值得信任,认可吗?
    这次达州市罗浮第一区物管初选事件,充分曝露出基层选举黑暗,曝露出基层领导置《物业管理条例法》于不顾,剥夺广大业主的选举权,是否不作为还是中间有利益关系?希望相关领导能给我们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的回复!
  来源:
https://www.mala.cn/thread-1603445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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